国内人工智能正在由过去的“放水养鱼、注重发展“的阶段, 迈向“治理与发展并重“的阶段。以深度学习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具有复杂性、应用的广泛性、不确定性等特性,加之以前沿高端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大背景,决定了对人工智能的治理是一种巨大的挑战。对人工智能的治理应是多主体参与、多工具并用的, 既有伦理、标准这样的“软规则“,也有针对人工智能重要组成部分的数据、乃至算法的”硬法“。只有多方互动、多维共治才能有效应对人工智能治理的挑战。
吕长军